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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不到两周岁,为什么判给男方抚养?

分类:法律咨询来源:杭州离婚律师网时间:2023-10-30浏览:548


因为婆媳关系处的不好,夹在中间的老公终于还是忍受不了,最后站在了婆婆这边。作为妻子当然不能接受,于是鼓起勇气和老公提了离婚,老公考虑后也同意了,但是对于孩子问题,老公提出由他来抚养。妻子当然不同意,因为孩子才一岁多,没有孩子的妈妈多可怜。就这样双方为了孩子问题对簿公堂。在争夺孩子抚养诉讼中,没有想到老公拿出了女方重度抑郁的相关证据,有医院的诊断材料,说明女方存在精神疾病,随之时爆发。而这些病历材料,男方都是通过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获取的。虽然女方再三向法官提出,自己现在好了,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医院诊断材料面前,最终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

有些人也许为女方打抱不平,但是在法律确实有此规定。虽然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都归女方,但是如果女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那么孩子也会判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