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时候会接到这样的咨询,说老公有婚外情,所以想要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问怎样才能离?我们一了解,你说的老公其实和她没有登记结婚,只是那个时候就是2000年时办了酒席就生活在一起了,平时都是以夫妻相称,并且生了孩子。我们得知这种情形,就和她讲,她和她所谓的老公,从法律角度而言并非合法夫妻,因为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她似乎不认可,表示她听别人说过,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就是事实婚姻,也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离婚也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我们就会和她解释,事实婚姻确实存在,但是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且符合结婚事实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是她和“老公”是有2000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因此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